各小班: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现将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级、2020级、2019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学院指标为7名,奖励金额5000元/名。
三、评选条件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2.参评条件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当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日程安排
1、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于10月14日下午16:00前将申请表交到党委办(银杏宾馆北楼113);电子版以小班班名命名提交至2736993876@qq.com;
2、线上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3、完成评选工作后,拟推名单面向学院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28-87123357
附件: 附件:土木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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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0日